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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科企業:海外監管公告-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的公告

万科企业:海外监管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香港交易所 ·  03/28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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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科企業於2024年3月28日發布公告,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提供財務資助。此舉旨在解決項目公司經營發展所需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強股東回報,並加快決策效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規定,萬科企業的董事會已通過相關議案,將於2023年度股東大會上提出授權董事會在一定金額內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的安排。該授權的有效期至2024年度股東大會。財務資助的總凈額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即人民幣1253.92億元,且對單個被資助公司的額度不超過凈資產的10%,即人民幣250.78億元。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及自籌資金。本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萬科企業於2024年3月28日發布公告,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提供財務資助。此舉旨在解決項目公司經營發展所需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強股東回報,並加快決策效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規定,萬科企業的董事會已通過相關議案,將於2023年度股東大會上提出授權董事會在一定金額內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的安排。該授權的有效期至2024年度股東大會。財務資助的總凈額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即人民幣1253.92億元,且對單個被資助公司的額度不超過凈資產的10%,即人民幣250.78億元。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及自籌資金。本事項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万科企业于2024年3月28日发布公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此举旨在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股东回报,并加快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万科企业的董事会已通过相关议案,将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授权董事会在一定金额内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安排。该授权的有效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财务资助的总净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即人民币1253.92亿元,且对单个被资助公司的额度不超过净资产的10%,即人民币250.78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万科企业于2024年3月28日发布公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此举旨在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股东回报,并加快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万科企业的董事会已通过相关议案,将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授权董事会在一定金额内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安排。该授权的有效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财务资助的总净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即人民币1253.92亿元,且对单个被资助公司的额度不超过净资产的10%,即人民币250.78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