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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新能源:致非登記股東之通知信函 — 以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之新安排

山高新能源:致非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新安排

香港交易所 ·  03/28 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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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4年4月2日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規則新規則第2.07A條,自2023年12月31日起,公司通訊將透過電子方式發佈。本公司不再向非登記股東郵寄印刷本公司通訊,除非收到個別要求。非登記股東可於公司網站及聯交所網站獲取公司通訊的電子版本,並可透過填寫申請表格向股份過戶登記處提出收取印刷本的要求。本公司亦提醒股東,若希望繼續收到印刷本,需於每財政年度結束前提出書面要求。
山高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4年4月2日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規則新規則第2.07A條,自2023年12月31日起,公司通訊將透過電子方式發佈。本公司不再向非登記股東郵寄印刷本公司通訊,除非收到個別要求。非登記股東可於公司網站及聯交所網站獲取公司通訊的電子版本,並可透過填寫申請表格向股份過戶登記處提出收取印刷本的要求。本公司亦提醒股東,若希望繼續收到印刷本,需於每財政年度結束前提出書面要求。
山高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宣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规则新规则第2.07A条,自2023年12月31日起,公司通讯将透过电子方式发布。本公司不再向非登记股东邮寄印刷本公司通讯,除非收到个别要求。非登记股东可于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获取公司通讯的电子版本,并可透过填写申请表格向股份过户登记处提出收取印刷本的要求。本公司亦提醒股东,若希望继续收到印刷本,需于每财政年度结束前提出书面要求。
山高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宣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规则新规则第2.07A条,自2023年12月31日起,公司通讯将透过电子方式发布。本公司不再向非登记股东邮寄印刷本公司通讯,除非收到个别要求。非登记股东可于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获取公司通讯的电子版本,并可透过填写申请表格向股份过户登记处提出收取印刷本的要求。本公司亦提醒股东,若希望继续收到印刷本,需于每财政年度结束前提出书面要求。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