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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能源:建議修訂公司章程

香港交易所 ·  03/26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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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4年3月26日宣佈,董事會已通過決議,建議對公司章程進行修訂。此舉是為了響應中國國務院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3年2月發佈的新規,該新規自2023年3月31日起生效,廢止了《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等文件。聯交所亦隨之更新了上市規則,並於2023年8月1日起實施。公司章程的修訂將在股東周年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形式提交股東批准。修訂內容涉及公司經營範圍、股票相關事宜及股東大會通知等方面,旨在使公司章程與現行法律法規和上市規則保持一致。修訂後的章程將於股東周年大會通過後生效。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4年3月26日宣佈,董事會已通過決議,建議對公司章程進行修訂。此舉是為了響應中國國務院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3年2月發佈的新規,該新規自2023年3月31日起生效,廢止了《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等文件。聯交所亦隨之更新了上市規則,並於2023年8月1日起實施。公司章程的修訂將在股東周年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形式提交股東批准。修訂內容涉及公司經營範圍、股票相關事宜及股東大會通知等方面,旨在使公司章程與現行法律法規和上市規則保持一致。修訂後的章程將於股東周年大會通過後生效。
声明:本內容僅用作提供資訊及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任何特定投資或投資策略的推薦或認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