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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鑫新能源: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期末業績初步公告

协鑫新能源: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期末业绩初步公告

香港交易所 ·  03/25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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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公佈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期末業績。期內,公司收入為人民幣832百萬元,較去年的929百萬元有所下降。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為人民幣1,166百萬元,較上一年度的1,493百萬元減少。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為人民幣99.85分。公司在報告期間完成了對旗下在中國境內的36個光伏電站項目的出售,總規模約為584兆瓦,並將獲得現金所得款項淨額約人民幣16億元。此外,公司在報告期間亦積極探索天然氣業務,並於2023年6月委任徐輝林先生為執行總裁,負責開拓天然氣貿易業務。公司繼續推進輕資產轉型策略,並專注於「光伏+天然氣」雙主營業務的發展。公司董事會不建議派付2023年末期股息。
協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公佈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期末業績。期內,公司收入為人民幣832百萬元,較去年的929百萬元有所下降。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為人民幣1,166百萬元,較上一年度的1,493百萬元減少。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為人民幣99.85分。公司在報告期間完成了對旗下在中國境內的36個光伏電站項目的出售,總規模約為584兆瓦,並將獲得現金所得款項淨額約人民幣16億元。此外,公司在報告期間亦積極探索天然氣業務,並於2023年6月委任徐輝林先生為執行總裁,負責開拓天然氣貿易業務。公司繼續推進輕資產轉型策略,並專注於「光伏+天然氣」雙主營業務的發展。公司董事會不建議派付2023年末期股息。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期末业绩。期内,公司收入为人民币832百万元,较去年的929百万元有所下降。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人民币1,166百万元,较上一年度的1,493百万元减少。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为人民币99.85分。公司在报告期间完成了对旗下在中国境内的36个光伏电站项目的出售,总规模约为584兆瓦,并将获得现金所得款项净额约人民币16亿元。此外,公司在报告期间亦积极探索天然气业务,并于2023年6月委任徐辉林先生为执行总裁,负责开拓天然气贸易业务。公司继续推进轻资产转型策略,并专注于「光伏+天然气」双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董事会不建议派付2023年末期股息。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期末业绩。期内,公司收入为人民币832百万元,较去年的929百万元有所下降。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人民币1,166百万元,较上一年度的1,493百万元减少。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为人民币99.85分。公司在报告期间完成了对旗下在中国境内的36个光伏电站项目的出售,总规模约为584兆瓦,并将获得现金所得款项净额约人民币16亿元。此外,公司在报告期间亦积极探索天然气业务,并于2023年6月委任徐辉林先生为执行总裁,负责开拓天然气贸易业务。公司继续推进轻资产转型策略,并专注于「光伏+天然气」双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董事会不建议派付2023年末期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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