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omoo AI 已提取核心信息
和记电讯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提醒非登记股东,若希望透过电邮接收可供采取行动之公司通讯,应与持有其股份的中介公司联系并提供电邮地址。股东需确保所提供的电邮地址有效,否则公司将以印刷本形式发送公司通讯。本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发出的通知信函中提到,股东若选择接收印刷本公司通讯,则无需回应此回条。股东可要求以印刷本形式接收公司通讯,但该要求将在一年后或更短的期间内失效。此外,股东有权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查阅及/或更正其个人资料。
该公告为独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