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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聯國際教育租賃:致股東之函件-發佈企業通訊之新安排

友联国际教育租赁:致股东之函件-发布企业通讯之新安排

香港交易所 ·  03/19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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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聯國際教育租賃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新規則第2.07A條及公司章程,自2024年3月21日起,將改變企業通訊的發佈方式。本公司將透過電子郵件向股東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並在公司及聯交所網站公布。若股東未提供有效電郵地址,則會以印刷本形式發送,並附上索取有效電郵地址的表格。股東可透過掃描二維碼或書面通知提供電郵地址,並有責任確保所提供的電郵地址有效。本公司將免費向需要的股東寄發印刷本企業通訊。
友聯國際教育租賃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新規則第2.07A條及公司章程,自2024年3月21日起,將改變企業通訊的發佈方式。本公司將透過電子郵件向股東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並在公司及聯交所網站公布。若股東未提供有效電郵地址,則會以印刷本形式發送,並附上索取有效電郵地址的表格。股東可透過掃描二維碼或書面通知提供電郵地址,並有責任確保所提供的電郵地址有效。本公司將免費向需要的股東寄發印刷本企業通訊。
友联国际教育租赁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宣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新规则第2.07A条及公司章程,自2024年3月21日起,将改变企业通讯的发布方式。本公司将透过电子邮件向股东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并在公司及联交所网站公布。若股东未提供有效电邮地址,则会以印刷本形式发送,并附上索取有效电邮地址的表格。股东可透过扫描二维码或书面通知提供电邮地址,并有责任确保所提供的电邮地址有效。本公司将免费向需要的股东寄发印刷本企业通讯。
友联国际教育租赁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宣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新规则第2.07A条及公司章程,自2024年3月21日起,将改变企业通讯的发布方式。本公司将透过电子邮件向股东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并在公司及联交所网站公布。若股东未提供有效电邮地址,则会以印刷本形式发送,并附上索取有效电邮地址的表格。股东可透过扫描二维码或书面通知提供电邮地址,并有责任确保所提供的电邮地址有效。本公司将免费向需要的股东寄发印刷本企业通讯。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