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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航空有限公司宣布其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已于2024年3月13日修订及重列。该委员会自2003年9月17日起运作,由非常务董事中选任不少于三人组成,其中过半数为独立董事。委员会主席由董事局委任,必须是独立非常务董事。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审核及批准管理层薪酬建议,并就非常务董事的薪酬向董事局提出建议。委员会至少每年开会一次,并由香港太古集团有限公司人事董事提供会议支援。委员会行使的权力及职责须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