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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東方航空股份:致登記股東之通知信函及回條 - 以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之安排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致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

香港交易所 ·  03/07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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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東方航空於2024年3月8日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2.07條,公司將採用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包括董事會報告、年度帳目、核數師報告、中期報告、會議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等。該舉措遵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無紙化制度及電子發布規定。公司通訊的英文和中文版本將在公司網站及披露易網站上提供,取代印刷版。公司建議股東透過掃描回條上的專屬二維碼提供電子郵件地址,以便及時收到通訊。若股東未提供有效電郵地址,將無法收到發布通訊的通知,需主動查看相關網站,且公司將來會以印刷版形式發送需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股東亦可選擇繼續收取印刷版通訊,但需於回條上註明並於一年內有效。
中國東方航空於2024年3月8日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2.07條,公司將採用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包括董事會報告、年度帳目、核數師報告、中期報告、會議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等。該舉措遵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無紙化制度及電子發布規定。公司通訊的英文和中文版本將在公司網站及披露易網站上提供,取代印刷版。公司建議股東透過掃描回條上的專屬二維碼提供電子郵件地址,以便及時收到通訊。若股東未提供有效電郵地址,將無法收到發布通訊的通知,需主動查看相關網站,且公司將來會以印刷版形式發送需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股東亦可選擇繼續收取印刷版通訊,但需於回條上註明並於一年內有效。
中国东方航空于2024年3月8日宣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07条,公司将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包括董事会报告、年度帐目、核数师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等。该举措遵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无纸化制度及电子发布规定。公司通讯的英文和中文版本将在公司网站及披露易网站上提供,取代印刷版。公司建议股东透过扫描回条上的专属二维码提供电子邮件地址,以便及时收到通讯。若股东未提供有效电邮地址,将无法收到发布通讯的通知,需主动查看相关网站,且公司将来会以印刷版形式发送需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股东亦可选择继续收取印刷版通讯,但需于回条上注明并于一年内有效。
中国东方航空于2024年3月8日宣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07条,公司将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包括董事会报告、年度帐目、核数师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等。该举措遵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无纸化制度及电子发布规定。公司通讯的英文和中文版本将在公司网站及披露易网站上提供,取代印刷版。公司建议股东透过扫描回条上的专属二维码提供电子邮件地址,以便及时收到通讯。若股东未提供有效电邮地址,将无法收到发布通讯的通知,需主动查看相关网站,且公司将来会以印刷版形式发送需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股东亦可选择继续收取印刷版通讯,但需于回条上注明并于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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