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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兆業集團:致登記股東之通知信函及回條 - 以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之安排

佳兆业集团:致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

香港交易所 ·  03/06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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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兆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於2024年3月6日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2.07條,以及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無紙化制度和電子發佈公司通訊規定,公司將採用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該通訊包括董事報告、年度帳目、審計報告、中期報告、會議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委任表格等。公司通訊的英文和中文版本將在公司網站及披露易網站上提供,取代印刷本。公司建議股東提供電子郵件地址以確保及時收到通訊,股東可透過掃描回條上的二維碼或將回條交回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來提供。若股東未提供有效電郵地址,將無法收到發佈通訊的通知,需主動查看相關網站,且公司將來可能以印刷本形式發送需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股東亦可選擇收取印刷版通訊,需在回條上註明並於一年內有效。
佳兆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於2024年3月6日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2.07條,以及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無紙化制度和電子發佈公司通訊規定,公司將採用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該通訊包括董事報告、年度帳目、審計報告、中期報告、會議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委任表格等。公司通訊的英文和中文版本將在公司網站及披露易網站上提供,取代印刷本。公司建議股東提供電子郵件地址以確保及時收到通訊,股東可透過掃描回條上的二維碼或將回條交回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來提供。若股東未提供有效電郵地址,將無法收到發佈通訊的通知,需主動查看相關網站,且公司將來可能以印刷本形式發送需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股東亦可選擇收取印刷版通訊,需在回條上註明並於一年內有效。
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宣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07条,以及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无纸化制度和电子发布公司通讯规定,公司将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该通讯包括董事报告、年度帐目、审计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委任表格等。公司通讯的英文和中文版本将在公司网站及披露易网站上提供,取代印刷本。公司建议股东提供电子邮件地址以确保及时收到通讯,股东可透过扫描回条上的二维码或将回条交回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来提供。若股东未提供有效电邮地址,将无法收到发布通讯的通知,需主动查看相关网站,且公司将来可能以印刷本形式发送需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股东亦可选择收取印刷版通讯,需在回条上注明并于一年内有效。
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宣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07条,以及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无纸化制度和电子发布公司通讯规定,公司将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该通讯包括董事报告、年度帐目、审计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委任表格等。公司通讯的英文和中文版本将在公司网站及披露易网站上提供,取代印刷本。公司建议股东提供电子邮件地址以确保及时收到通讯,股东可透过扫描回条上的二维码或将回条交回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来提供。若股东未提供有效电邮地址,将无法收到发布通讯的通知,需主动查看相关网站,且公司将来可能以印刷本形式发送需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股东亦可选择收取印刷版通讯,需在回条上注明并于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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