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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發展:致登記股東之通知信函及回條 - 通函、股東特別大會通告及委任表格的刊發通知及以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之安排

力量发展:致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 通函、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委任表格的刊发通知及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

香港交易所 ·  02/21 03:49
Moomoo AI 已提取核心信息
力量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公司」)於2024年2月22日發布通知,宣布已將公司通訊文件(包括通函、股東特別大會通告及委任表格)以中英文版本上載至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及公司網站。公司通訊的電子發布安排是根據香港交易所證券上市規則第2.07A條及公司章程大綱及組織章程細則。公司股東若希望收取印刷版的公司通訊,可填妥回條並透過郵寄或電郵方式回覆。公司亦提醒股東,若未能提供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將無法收到有關公司通訊發布的通知,並需主動查看相關網站以獲取最新資訊。此外,公司建議股東提供電子郵件地址以確保及時收到公司通訊。
力量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公司」)於2024年2月22日發布通知,宣布已將公司通訊文件(包括通函、股東特別大會通告及委任表格)以中英文版本上載至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及公司網站。公司通訊的電子發布安排是根據香港交易所證券上市規則第2.07A條及公司章程大綱及組織章程細則。公司股東若希望收取印刷版的公司通訊,可填妥回條並透過郵寄或電郵方式回覆。公司亦提醒股東,若未能提供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將無法收到有關公司通訊發布的通知,並需主動查看相關網站以獲取最新資訊。此外,公司建議股東提供電子郵件地址以確保及時收到公司通訊。
力量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发布通知,宣布已将公司通讯文件(包括通函、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委任表格)以中英文版本上载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及公司网站。公司通讯的电子发布安排是根据香港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2.07A条及公司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公司股东若希望收取印刷版的公司通讯,可填妥回条并透过邮寄或电邮方式回复。公司亦提醒股东,若未能提供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将无法收到有关公司通讯发布的通知,并需主动查看相关网站以获取最新资讯。此外,公司建议股东提供电子邮件地址以确保及时收到公司通讯。
力量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发布通知,宣布已将公司通讯文件(包括通函、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委任表格)以中英文版本上载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及公司网站。公司通讯的电子发布安排是根据香港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2.07A条及公司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公司股东若希望收取印刷版的公司通讯,可填妥回条并透过邮寄或电邮方式回复。公司亦提醒股东,若未能提供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将无法收到有关公司通讯发布的通知,并需主动查看相关网站以获取最新资讯。此外,公司建议股东提供电子邮件地址以确保及时收到公司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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