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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國際:登記股東之通知信函及回條 – 以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之安排

CEC国际: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

香港交易所 ·  01/26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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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於2024年1月29日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2.07條,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無紙化制度及電子發布公司通訊規定,公司將採用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該通訊包括董事報告、年度帳目、審計報告、中期報告、會議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委任表格等。公司通訊的英文和中文版本將在公司網站及披露易網站上提供,取代印刷本。公司建議股東提供有效電郵地址以確保及時收到通訊,股東可透過掃描回條上的二維碼或將回條交回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來提供電郵地址。若股東未提供電郵地址,公司將繼續以印刷本形式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股東亦可選擇繼續收取印刷版通訊,並需於指示收悉後一年內有效。任何有關此安排的疑問可聯絡香港股份過戶處。
CEC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於2024年1月29日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2.07條,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無紙化制度及電子發布公司通訊規定,公司將採用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該通訊包括董事報告、年度帳目、審計報告、中期報告、會議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委任表格等。公司通訊的英文和中文版本將在公司網站及披露易網站上提供,取代印刷本。公司建議股東提供有效電郵地址以確保及時收到通訊,股東可透過掃描回條上的二維碼或將回條交回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來提供電郵地址。若股東未提供電郵地址,公司將繼續以印刷本形式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股東亦可選擇繼續收取印刷版通訊,並需於指示收悉後一年內有效。任何有關此安排的疑問可聯絡香港股份過戶處。
CEC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宣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07条,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无纸化制度及电子发布公司通讯规定,公司将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该通讯包括董事报告、年度帐目、审计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委任表格等。公司通讯的英文和中文版本将在公司网站及披露易网站上提供,取代印刷本。公司建议股东提供有效电邮地址以确保及时收到通讯,股东可透过扫描回条上的二维码或将回条交回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来提供电邮地址。若股东未提供电邮地址,公司将继续以印刷本形式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股东亦可选择继续收取印刷版通讯,并需于指示收悉后一年内有效。任何有关此安排的疑问可联络香港股份过户处。
CEC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宣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2.07条,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无纸化制度及电子发布公司通讯规定,公司将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该通讯包括董事报告、年度帐目、审计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委任表格等。公司通讯的英文和中文版本将在公司网站及披露易网站上提供,取代印刷本。公司建议股东提供有效电邮地址以确保及时收到通讯,股东可透过扫描回条上的二维码或将回条交回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来提供电邮地址。若股东未提供电邮地址,公司将继续以印刷本形式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股东亦可选择继续收取印刷版通讯,并需于指示收悉后一年内有效。任何有关此安排的疑问可联络香港股份过户处。
声明:本内容仅用作提供资讯及教育之目的,不构成对任何特定投资或投资策略的推荐或认可。 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