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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所有权:

通过他们拥有的45.00%在Grab的流通股中,机构投资者拥有该公司的少数控制权。其他机构持有13.65%与Grab形成对比的是13.32%由共同基金持有。

作为Grab With的最大股东5.36%其中,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公司持有198,751,048 shares价值198,751,048.
Grab的第二大股东Capital Research&Management Co持有153,941,766 shares,控制4.15%该公司的股份。
三菱UFJ国材资产管理公司是Grab,Holding的第三大股东143,231,037 shares3.86%木桩。

资金:
使用一个2.47%在Grab的股权中,美国基金是欧洲太平洋增长的最大利益相关者。总计91,672,521 shares归共同基金经理所有。
摩根士丹利国际工商学院。FDS。-Globa,拥有约1.45%在Grab股票中,是第二大共同基金持有者。它坚持住了53,858,535 shares估值为1.5888亿.
美国基金新世界基金持有1.25%在Grab的股份,拥有46,563,688 shares价值1.373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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